第119章送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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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六,天還蒙蒙亮,沈子岑便起床了。為了不吵醒我,他的動作極輕,可還是把我從睡夢中喚醒了過來。
“這麽早就去了嗎?”我撐起身子,困倦不已的揉著眼睛。
他正在套著衣服,看到我醒來,走至床邊落下一吻:“這個時候去到歐洲,史密斯醫生也快上班了。畢竟是咱們求人,不好讓別人等的。”
道理我都知道,不過是有些不舍罷了。
便也跟著起身,從衣櫃裏拿出衣服換上。
“你不睡了?”他看了看窗外:“天還沒亮呢。”
“沒事,送送你們。”把大衣套上,我嫣然一笑:“待會兒還可以回來補眠,可若是不送你,接下來好幾天可就見不著你了。”
越是感情深厚,越是忍不住依賴。其實仔細算算,從結婚到現在,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。
出去他去歐洲出差的那段時間,平日裏,白天各有各的工作,忙得足不沾地。我還算是好些,每天按時上下班,回到家也就傍晚不到七點。可他要管的事情更多,尤其少了我和莊寧在身邊輔助,事事都要親力親為,忙到八九點回來也是常事。
更不要說,彼此都還有各種各樣的大小宴會,那是上流人士之間維系關系的根本,推得了一次,推不了兩次三次,否則,失去人脈,便要從圈子裏除名了。
夜夜相擁而眠,可真的要抽個時間說說話兒,真的太不容易。
他的目光瞬間轉柔,忽地將我按在衣櫃門上,深深的吻了下來。
“如果不是你身子不方便,真想辦了你再走!”
沙啞的聲音裏帶著濃濃的誘惑,我的身子一下子軟了,手臂無力的掛在他的頸項上,故意帶著鼻音在他耳邊吹氣:“那我等你回來,任君采劼。”
他身子驟然一緊,再度低頭覆上我的唇,狂野之甚,恨不得將我整個人吞入腹中。
只知道他那方面能力驚人,卻不曾細細的在意過他的吻技。更不知道,原來僅僅是接吻,都能讓人心潮蕩漾得化為一灘春水。
阿意來敲門的時候,我已是整個兒掛在他身上走不動路了,好一會兒才平緩過來,臉卻是紅得不行。
他在我唇邊啄了一下:“我走了。”
“我送你。”終歸是不舍的,牽著他的手出門,在對上阿意含著羨慕笑意的目光時,再次忍不住熱了臉龐。
而沈傲,已經被擡到樓下了,隗芬芳也難得的早起了一次,低頭望著沈傲的目光裏,滿是母親對兒子最深的憐惜和柔情。
“媽。”
沈子岑喚了一聲,隗芬芳擡起頭,看見是我們,深深的嘆了一口氣。
看得出,她很想囑咐些什麽,可斟酌了許久,卻是凝重的點了點頭,什麽也沒說。
也是,沈傲畢竟是沈子岑的親大哥,她所要交代的,都是沈子岑會上心的,說與不說,其實沒差。
沈子岑走上前去,抱了抱她:“媽,別擔心,我會好好照顧大哥的。”
“我知道,我都知道的。”隗芬芳嘆息著,此時的她,不再是一個女強人形象,而是一位疼極了孩子的慈母,“子岑,有你在旁邊照顧著,我放心。”
“嗯。”沈子岑重重點頭。
隗芬芳到底還是擔心沈傲的,回頭看了一眼移動床上毫無知覺的人兒,終是忍不住多說了一句:“有什麽情況,記得第一時間打電話回來,我一直等著。”
“知道了,媽,放心。”沈子岑握了握她的手,回頭看了我一眼,沈聲道:“走了。”
我用力抿了抿嘴唇,快步走上前去:“我送你們上機。”
為了順利的把沈傲送到歐洲治療,隗芬芳做主包下了一架飛機,上面醫療設施和醫務人員一應俱全。
這裏距離機場還有些路程,我想陪著他一起。
哪怕做不了什麽,至少能分擔一些他的擔憂。
沈子岑看起來很安靜平和,似乎對沈傲治療的後果沒有喜悅或難過。可從下樓開始,他的拳頭就一直都是緊緊攥著的,這便是他努力隱忍的表現。
不論是喜怒哀樂,抑或擔憂,這個動作已成為了他下意識的行為,即便不說,也能看得出來。
他沈默的點點頭,與我一起上車。全程靜默無言,唯有沈傲放松沈睡的表情與此時的凝重氣氛形成了詭異的差別。
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沈傲,其實,他與沈子岑長得並不像。
沈子岑有著一張極為俊朗的臉,很剛強,棱角分明。多年的軍營生涯讓他的皮膚呈現出健康硬朗的古銅色,整個人渾身上下都散發著堅毅穩重的氣質。
而沈傲的五官,無疑要比沈子岑柔和多了,一看便是個性格溫和的人,皮膚也因為常時間躺在床上而略顯蒼白,乍一眼看過去,卻是秀氣得有些中性化了。
“原來你跟大哥長得並不像。”我挽著沈子岑的手臂,有些訝異:“大哥長得更像媽多一些。”
“嗯。”沈子岑應著,挪向沈傲睡顏的目光藏著一絲我從未看到過的溫柔,輕聲道:“大哥雖然看起來更陰柔些,性子卻是比我更犟,也更有主見。如果他當初沒出事,那現在的公司,應該是另一番光景。”
沈子岑是個合格的軍人,在商業上,從小耳濡目染,也有其獨特的能力。
但是我看過關於沈傲的資料,不得不說,在經商方面,他確實比不上沈傲。
其中性子,就是他們最大的區別。
他們兄弟倆都是極有毅力的人,沈子岑偏向於雷厲風行,做事大刀闊斧,出手便讓人毫無招架之力。
在能力充足的情況下,這當然沒有問題。可過剛易折,他這般的性子,要守住成果不難,想要開辟新的戰場,卻會成為極大的短板。
而沈傲,卻是個外柔內剛的人。但凡與他接觸過的人,都很容易為他的性格所折服。他總能恰到好處的讓人覺得舒服,不知不覺間攻破對方心防,每一次談合約,都讓對方如沐春風,最後主動提起合作一事。
這也就是為什麽,他在歐洲開設分公司的過程一路順風順水,而出事後,沈子岑去接手分公司,卻問題多多。
這般優秀的一個男子,有家世,有背景,有容貌,有能力,理應深得女子仰慕才是。可顧思思在沈家的那些日子裏,卻並沒有對他的病情表現過任何在乎。
難道,她不愛他?
又或者說,因為沈傲已是植物人,所以她心灰意冷,不作任何期望了嗎?
不明白當初沈傲到底看上顧思思什麽,可我真的很好奇,當這名男子醒來,沈家會變成什麽模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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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麽早就去了嗎?”我撐起身子,困倦不已的揉著眼睛。
他正在套著衣服,看到我醒來,走至床邊落下一吻:“這個時候去到歐洲,史密斯醫生也快上班了。畢竟是咱們求人,不好讓別人等的。”
道理我都知道,不過是有些不舍罷了。
便也跟著起身,從衣櫃裏拿出衣服換上。
“你不睡了?”他看了看窗外:“天還沒亮呢。”
“沒事,送送你們。”把大衣套上,我嫣然一笑:“待會兒還可以回來補眠,可若是不送你,接下來好幾天可就見不著你了。”
越是感情深厚,越是忍不住依賴。其實仔細算算,從結婚到現在,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。
出去他去歐洲出差的那段時間,平日裏,白天各有各的工作,忙得足不沾地。我還算是好些,每天按時上下班,回到家也就傍晚不到七點。可他要管的事情更多,尤其少了我和莊寧在身邊輔助,事事都要親力親為,忙到八九點回來也是常事。
更不要說,彼此都還有各種各樣的大小宴會,那是上流人士之間維系關系的根本,推得了一次,推不了兩次三次,否則,失去人脈,便要從圈子裏除名了。
夜夜相擁而眠,可真的要抽個時間說說話兒,真的太不容易。
他的目光瞬間轉柔,忽地將我按在衣櫃門上,深深的吻了下來。
“如果不是你身子不方便,真想辦了你再走!”
沙啞的聲音裏帶著濃濃的誘惑,我的身子一下子軟了,手臂無力的掛在他的頸項上,故意帶著鼻音在他耳邊吹氣:“那我等你回來,任君采劼。”
他身子驟然一緊,再度低頭覆上我的唇,狂野之甚,恨不得將我整個人吞入腹中。
只知道他那方面能力驚人,卻不曾細細的在意過他的吻技。更不知道,原來僅僅是接吻,都能讓人心潮蕩漾得化為一灘春水。
阿意來敲門的時候,我已是整個兒掛在他身上走不動路了,好一會兒才平緩過來,臉卻是紅得不行。
他在我唇邊啄了一下:“我走了。”
“我送你。”終歸是不舍的,牽著他的手出門,在對上阿意含著羨慕笑意的目光時,再次忍不住熱了臉龐。
而沈傲,已經被擡到樓下了,隗芬芳也難得的早起了一次,低頭望著沈傲的目光裏,滿是母親對兒子最深的憐惜和柔情。
“媽。”
沈子岑喚了一聲,隗芬芳擡起頭,看見是我們,深深的嘆了一口氣。
看得出,她很想囑咐些什麽,可斟酌了許久,卻是凝重的點了點頭,什麽也沒說。
也是,沈傲畢竟是沈子岑的親大哥,她所要交代的,都是沈子岑會上心的,說與不說,其實沒差。
沈子岑走上前去,抱了抱她:“媽,別擔心,我會好好照顧大哥的。”
“我知道,我都知道的。”隗芬芳嘆息著,此時的她,不再是一個女強人形象,而是一位疼極了孩子的慈母,“子岑,有你在旁邊照顧著,我放心。”
“嗯。”沈子岑重重點頭。
隗芬芳到底還是擔心沈傲的,回頭看了一眼移動床上毫無知覺的人兒,終是忍不住多說了一句:“有什麽情況,記得第一時間打電話回來,我一直等著。”
“知道了,媽,放心。”沈子岑握了握她的手,回頭看了我一眼,沈聲道:“走了。”
我用力抿了抿嘴唇,快步走上前去:“我送你們上機。”
為了順利的把沈傲送到歐洲治療,隗芬芳做主包下了一架飛機,上面醫療設施和醫務人員一應俱全。
這裏距離機場還有些路程,我想陪著他一起。
哪怕做不了什麽,至少能分擔一些他的擔憂。
沈子岑看起來很安靜平和,似乎對沈傲治療的後果沒有喜悅或難過。可從下樓開始,他的拳頭就一直都是緊緊攥著的,這便是他努力隱忍的表現。
不論是喜怒哀樂,抑或擔憂,這個動作已成為了他下意識的行為,即便不說,也能看得出來。
他沈默的點點頭,與我一起上車。全程靜默無言,唯有沈傲放松沈睡的表情與此時的凝重氣氛形成了詭異的差別。
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沈傲,其實,他與沈子岑長得並不像。
沈子岑有著一張極為俊朗的臉,很剛強,棱角分明。多年的軍營生涯讓他的皮膚呈現出健康硬朗的古銅色,整個人渾身上下都散發著堅毅穩重的氣質。
而沈傲的五官,無疑要比沈子岑柔和多了,一看便是個性格溫和的人,皮膚也因為常時間躺在床上而略顯蒼白,乍一眼看過去,卻是秀氣得有些中性化了。
“原來你跟大哥長得並不像。”我挽著沈子岑的手臂,有些訝異:“大哥長得更像媽多一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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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子岑是個合格的軍人,在商業上,從小耳濡目染,也有其獨特的能力。
但是我看過關於沈傲的資料,不得不說,在經商方面,他確實比不上沈傲。
其中性子,就是他們最大的區別。
他們兄弟倆都是極有毅力的人,沈子岑偏向於雷厲風行,做事大刀闊斧,出手便讓人毫無招架之力。
在能力充足的情況下,這當然沒有問題。可過剛易折,他這般的性子,要守住成果不難,想要開辟新的戰場,卻會成為極大的短板。
而沈傲,卻是個外柔內剛的人。但凡與他接觸過的人,都很容易為他的性格所折服。他總能恰到好處的讓人覺得舒服,不知不覺間攻破對方心防,每一次談合約,都讓對方如沐春風,最後主動提起合作一事。
這也就是為什麽,他在歐洲開設分公司的過程一路順風順水,而出事後,沈子岑去接手分公司,卻問題多多。
這般優秀的一個男子,有家世,有背景,有容貌,有能力,理應深得女子仰慕才是。可顧思思在沈家的那些日子裏,卻並沒有對他的病情表現過任何在乎。
難道,她不愛他?
又或者說,因為沈傲已是植物人,所以她心灰意冷,不作任何期望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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